从“轮台诏”到“盐铁会议” ———以《盐铁论》观西汉中后期对匈奴政策的重大转变

发布时间:2021-08-16 浏览次数:5152 来源:新疆大学学报

摘 要:从公元前89年汉武帝颁布《轮台罪己诏》,到公元前81年汉昭帝召开的“盐铁会议”,标志着汉武帝、汉昭帝之际对匈奴政策转变的开始,即由“武折”为主,转为“武折”与“德怀”二者相结合。这一转变自轮台诏肇始,以盐铁会议及桑弘羊被诛标志其完成,既是对前代民族政策的吸收和继承,又是汉前期处理匈奴问题的经验总结,并为后世中原王朝处理民族关系提供了重要范式。


关键词:西汉;轮台诏;盐铁会议;匈奴;民族政策


中图分类号:K23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820(2009)03-0057-05


“盐铁会议”是汉昭帝时召开的一次以盐铁官营为核心议题,并扩展到全国的辩论会。互辩的双方是政府官员(御史大夫、丞相史等)和地方知识分子(贤良、文学)。《盐铁论》一书则是庐江太守丞桓宽据其辩论实录编撰而成,共十卷六十篇。前辈学者对《盐铁论》的研究甚丰,或从经济角度探讨“本末之争”,或从伦理角度论说“义利之辩”,或阐释其中蕴含的法律思想,或叙述其中反映的社会生活。但从民族史的角度,研究该书涉及的汉匈关系与民族政策的文章却并不多。实际上,《盐铁论》正文中至少有55处提到“匈奴”、48处提到“胡”,更有《备胡》、《结和》、《西域》、《伐功》等通篇论述汉匈关系的篇章,对民族史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一、“武折”还是“德怀”:两种政策之争


盐铁会议召开于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春,此时距“白登之围”(前200年)一汉匈的第一次交兵已有119年。百余年来,在如何应对匈奴对汉地的侵扰掠夺问题上,汉朝统治阶级内部历来有两种不同的倾向,即以征伐为主的“武折”和以和亲为主的“德怀”。“武折”与“德怀”的说法,见于《盐铁论•结和》篇,是桑弘羊对于汉武帝在征伐与和亲之间进行取舍的表述。“武折”与“德怀”作为处理民族关系的两种手段在不同时期的表述与具体特点有所不同。


秦始皇之时,匈奴羽翼未丰,以此蒙恬能够率大军略取河南地。但在秦末至汉初的时间里,匈奴在冒顿单于的率领下破东胡、走月氏,北服浑庾、屈射等族,南并楼烦、白羊之地,进入了鼎盛时期。在之后的白登之围中,汉匈之间显示出的实力对比以及民生凋敝、百废待兴的局面迫使汉高祖刘邦不得不放弃了“武折”的企图,转而采取了与匈奴和亲的政策。此后经惠帝、文帝、景帝三朝,这一政策都得到了保持。尽管在吕后掌权时期,就有樊哙“愿得十万兵,横行匈奴中”[1]的武力折服观点,但这一观点受到了季布的强烈批驳,认为“秦以事胡,陈胜等起。今疮痍未瘳,哙又面谀,欲摇动天下。”[2]最终吕后复与匈奴和亲。直到武帝即位数年后,对匈奴的政策才有了根本变化。变化的原因,桑弘羊在《盐铁论•结和》篇中说道:“汉兴以来,修好结和亲,所聘遗单于者甚厚;然不纪重质厚赂之故改节,而暴害滋甚。先帝睹其可以武折,而不可以德怀,故广将帅,招奋击,以诛厥罪。”[3]而武帝主持下发生于元光二年(前133)的大行王恢与御史大夫韩安国之间的论战就是政策转变在朝廷上的反映,最终武帝以公开支持主战的王恢设下“马邑之谋”而结束论战,揭开了汉匈大规模战争的序幕。自此,“武折”正式取代了“德怀”,成为汉匈关系中的主旋律。


至征和四年(前89)颁“轮台罪己诏”止,武帝对匈奴的战事共延续了44年,其中大战不下十场,小战不计其数。经过残酷的战争,匈奴的势力被逐出河西、西域和漠南,实力大为削弱,而汉朝也付出了“海内虚耗,户口减半”[4]的沉重代价。不久武帝崩,昭帝立,六年后盐铁会议召开。在采取何种民族政策这一议题上,以御史大夫桑弘羊为代表的“有司”一方与各郡国推举的贤良、文学一方依然持“武折”与“德怀”这两种倾向,并且针锋相对、互相批驳。


首先,两方对匈奴民族的认识不同。桑弘羊认为,匈奴“挟不信之心,怀不测之诈,见利如前,乘便而起”[3],是“反复无信,百约百叛”的“长诈之国”[3]。因此对匈奴不能够靠仁义道德来感化,只能靠武力去征服。贤良、文学虽然也认为“匈奴处沙漠之中,生不食之地,天所贱而弃之”,但“政有不从之教,而世无不可化之民”[3],只要汉朝尚礼义修仁德,那么“北夷必内向,款塞自至。”[3]


其次,基于以上相异的认识,导致双方在应采取的民族政策上产生了分歧。由于受到武帝时的持续打击匈奴实力已大不如前,但仍屡屡入边为寇,就在盐铁会议召开前一年,“匈奴入代,杀都尉。”[1]这虽然含有向汉朝报复的因素,但更主要的原因则是游牧民族在过渡到阶级社会时固有的扩张性和掠夺性。这在桑弘羊眼中看来,便是“甚悖逆不轨,宜诛讨之日久矣。”[3]所以他主张不但对匈奴的侵扰要征讨,而且要利用武帝以来匈奴处于困亡之时的机会兴兵击之,最终达到“绝胡貉,擒单于”[3]的目的。贤良、文学则不然,他们的主张不过是“罢关 梁,除障塞”[3],“偃兵休士,厚币结和亲,修文德而已。”[3]


复次,对于征伐战争的前景,桑弘羊一方与贤良、文学一方的观点也大相径庭。桑弘羊不但认为对匈奴的征伐应该继续下去,更认为汉朝能够轻易获胜,因为不论在军事设施、经济储备还是谋略、道义方面汉朝都占据绝对优势。针对这一点,贤良、文学认为虽然匈奴在以上方面无法与汉朝相比,匈奴自有其行之有效的征战、后勤、指挥体制;况且今日之匈奴,不再是战国之时各部族之间不相统属的状况,而是“引弓之民,并为一家,一意同力”。[3]因此他们对能否征服匈奴持很大的怀疑态度。


为何桑弘羊与贤良、文学两方在对匈奴政策上的分歧是如此之大?据《盐铁论》和《史记•平准书》,桑弘羊做为出身卑微的洛阳贾人子,他的发迹是与武帝的种种兴利措施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而这些兴利措施的实施则主要是为了维持武帝的征伐战争。因此可以说,桑弘羊能够飞黄腾达官居高位,除了他自己卓越的理财能力与汉武帝的慧眼识人,还要归因于汉匈之间的战争时势。在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帝制时代,以桑弘羊为代表的兴利之臣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和避免鸟尽弓藏的命运,坚持征伐匈奴的主张是不难理解的。参加辩论的贤良、文 学则来自民间各地,他们大多是受到正统儒家教育的知识分子,秉持孔子“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5]的政治理想。两派之间立场不同,观念也不同, 这是双方产生巨大分歧的主要原因。

二、转变政策的必要性

盐铁会议上武折和德怀之争虽然发生于昭帝之时,却是以往各朝对匈奴政策争论的延续。武帝时期,曾有王恢与韩安国之间针对匈奴问题的两次论战。第一次论战,武帝采纳了主张和亲的韩安国的建议,继续维持和亲局面,但仅仅一年多以后的第二次论战,武帝却支持王恢,设下了马邑之谋。是什么促使武帝在短时间内抛弃了汉朝已经施行了六十余年的和亲政策,转而欲“北挫强胡,追匈奴以广北州”[3]了呢?


据统计,自马邑之谋匈奴绝和亲之前,汉朝与匈奴共有十次和亲[7],总的来说,和亲政策虽然不能杜绝匈奴对边境的侵扰,却维持了整体和平的局面,这种状况对于汉初国力相对较弱的形势是可以接受的。当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即位,而汉朝的国力又达到鼎盛的时候,这种“有帝名,而威不信于长城之外,反赂遗而尚踞敖”[3]的情况就不被其所忍受了。因此马邑之谋后,武帝就正式开始了他外事四夷的“武折”实践。


自元光六年(前129)武帝遣卫青等四将军各万骑北击匈奴始,至征和三年贰师将军李广利败降匈奴终,近四十年间除征匈奴以外,武帝平南越、通西域、开西南夷、定朝鲜、破大宛,开疆扩土、徙民实边,基本完成了他外事四夷的实践。其中尤以对匈奴的战争持续的时间最长、耗力最多,对后世影响深远,乃是外事四夷活动的核心。对于武帝这些实践带来的利与弊,盐铁会议上泾渭分明的两方亦加以辩论,试图以此来影响未来政策的制定。概括论之,大夫桑弘羊言有“三利”,而贤良文学也以“三弊”之说相抗。


桑弘羊的“三利”如下:武帝“兴师推却胡越,远寇安灾,散中国肥饶之余,以调边境,边境强,则中国安,中国安则晏然无事。”[3]巩固了西汉政权,此一利也;对四夷的征伐是“匡难辟害,以为黎民远虑”[3],“初虽劳苦,卒获其庆”[3],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使后世罕被寇灾,此二利也;开边通有,使“中国一端之缦,得匈奴累金之物,而损敌国之用。”[3]此利三。


贤良、文学指出的“三弊”则是:


第一,国力的巨大消耗。为了维持征伐战争的进行以及巩固获得的胜利成果,汉朝“转仓廩之委,飞府库之财”[3]。武帝即位初年,社会经济相当繁荣,“京师之钱累巨万”、“太仓之粟陈陈相因”,[7]而随着“武折”实践的一步步开展,中央政权面临的财政压力也越来越大。种种外事四夷的活动中,又以对匈奴战争及在汉匈边境扩土开边所费最巨。元朔二年(前127)卫青等攻取河南地之后,武帝遣苏建兴十余万人筑卫朔方郡,“转漕甚辽远,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巨万,府库益虚。”[7]此时财政危机已经初步显现,而元朔五年、六年的两次战争前后,除了兵甲之财、转漕之费外,还赏赐立功的将士黄金二十余万斤,甚至捕获的数万俘虏也“皆得厚赏,衣食仰给县官”,于是“大农陈藏钱经耗,赋税既竭,犹不足以奉战士。”[7]至此,文景之治留下的遗产被汉武帝挥霍一空。这一次财政危机最终靠买卖武功爵以及准许工商业者入钱为官等措施得到了缓解。在此之后,对外征伐引发财政危机,财政危机 靠种种兴利措施来解决这一过程几乎成为了武帝时期的固定模式。元狩四年(前119)汉廷发兵数十万人远渡漠北与匈奴作战,同年便正式实行盐铁官营,之后的算缗、均输、平准、榷酒沽等等政策也是这一模式的产物。是故在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欲罢盐铁必先反对征伐匈奴,而桑弘羊欲守盐铁之利则必坚持武力开边政策。


第二,作为外事四夷的产物,以盐铁官营为代表的兴利措施流弊甚多。武帝采取的盐铁官营、均输平准等财政改革措施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征伐战争的顺利进行,而且做到了“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8],但实际上普通百姓的负担明显增加了。当然,这种种经济改革措施加强了中央集权、打击了地方豪强,有诸多积极作用,但由于这些措施本身固有的、以及由于用人不当导致的弊端则给汉朝社会、尤其是普通百姓的经济生活造成了很大的损害。更重要的是,利用主管和实行盐铁均输等经济政策的机会,以桑弘羊为首的兴利之臣及其下属损公肥私,迅速成长为新的豪富阶层。他们“攘公法,申私利”,“威重于六卿,富累于陶卫”[3],武帝为支撑征伐战争进行的经济改革,在打击旧豪强的同时,却催生了部分新豪强,新旧更替之间,却是以普通百姓的利益为牺牲品。


第三,使平民百姓生活于困苦之中,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险象乱象频发。除盐铁、均输等政策之弊端外,直接服务于征伐战争的徭役、屯田、马政等也使百姓不堪其扰。导致了“六畜不育于家,五谷不殖于野,民不足于糟糠”[3]的局面,整个社会愈发动荡不安。天汉二年,就在贰师将军李广利出兵攻击匈奴右贤王部不久,泰山、琅琊等郡“群盗徐勃等阻山攻城,道路不通。”[9]这次暴动令当地的郡守、刺史无法处理,俨然颇具规模,最终靠武帝派岀暴胜之等直指绣衣使者持杖斧发兵才镇压了下去,而这只不过是同一时期多起暴动之一。这种类似秦末天下骚动的情形对贤良、文学来说显然记忆犹新,在《西域》篇中,文学更认为动乱的产生,“其咎皆在于欲毕匈奴而远几也。”


综上所述,武帝后期,外事四夷弊端多多,且愈演愈烈。而据史籍所载,汉匈战争进入后期阶段,大漠战场上汉朝的军事形势也不容乐观,深入穷追的汉军或因疲弊而致失利,或须付出巨大代价方能小胜。凡此种种,使政策的转变愈发必要而且紧迫。作为雄才大略的一代明主,汉武帝也觉察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才会在一次谈话中对卫青说:“汉家庶事草创,加四夷侵陵中国,朕不变更制度,后世无法;不出师征伐,天下不安;为此者不得不劳民。若后世又如朕所为,是袭亡秦之迹也。”[10]根据这段话推断,武帝本想将政策的转变由后世的继任者来执行,但其执政晚期显露出的“亡秦之迹”,迫使武帝不得不亲力亲为了,其标志便是轮台诏的颁布。

三、从轮台诏到盐铁会议


元狩四年的漠北之战后,汉朝对匈奴的战争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匈奴远避极北苦寒之地,实力也受到很大的削弱。此时的汉武帝曾想利用匈奴困顿的机会,利用外交手段威服对方,所以他派遣任敞出使匈奴欲“使为外臣,朝请于边”[11]。但伊稚斜单于大怒,扣留了任敞,表明这项政策在当时还行不通。尽管漠北战后汉匈之间的实力强弱已分,匈奴仍旧不肯臣服于汉。


武帝欲使匈奴臣服的第一次外交努力未果,但之后长达12年的时间里(从元狩四年到元封四年),汉匈之间都没有交战的记载。元封四年汉朝先后派王乌、杨信岀使匈奴,是武帝第二次欲臣服对方的外交努力。这次外交努力仍然无果,一方面是由于汉朝坚持要匈奴遣单于太子入质,而匈奴表示只愿意遵守当年和亲的故约;另一方面则是双方都缺乏根本的诚意,汉不肯遣真正的“贵人”出使,匈奴也“空绐王乌,殊无意入汉及遣太子来质”,最终以“匈奴数使奇兵侵犯汉边”[11],汉朝也派兵备胡宣告了外交谈判的彻底破裂。


外交途径走不通,武帝又开始了武力征服的行动。但此时的武帝似乎已经对“武折”的效力产生了怀疑,因为他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利用单于更立的机会离间分化匈奴内部。元封六年(前105),儿单于立,“汉使两使者,一吊单于,一吊右贤王,欲以乖其国。”[11]太初元年(前104)筑受降城以接应有杀单于降汉意的左大都尉,次年又派浞野侯赵破奴将兵至浚稽山以与左大都尉会期,都是武帝这种思路的反映。此后汉匈之间又数次交兵,终不能使匈奴臣服。征和三年,武帝派李广利、商丘成、马通等将14万大军多路出击,可以视作武帝最后一次希冀用武力征服匈奴的实践。结果这次出征以李广利降于匈奴、汉军失利而告终。至此,武帝欲“绝胡貉,擒单于”的目的已无法达到,而长安城外已经是寇盗满山,天下动摇了。


汉武帝本想将转换政策的任务交给后世来完成的,但征和年间国内形势的恶化已不允许再拖延下去了。于是,汉武帝于征和四年,颁布了历史上有名的“轮台罪己之诏”。轮台诏的颁布,标志着武帝转换政策的开始。诏书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否决屯田轮台的建议;二,后悔不该派李广利等远征;三,提出“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12]值得注意的是,武帝后悔的只是前一年派李广利远征漠北之事,而不是后悔自马邑之谋以来对匈奴的征伐政策。也就是说,武帝仍然认为武力征讨匈奴是很有必要的。明确了这一点,或许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理解为何在后来的盐铁会议上,桑弘羊如此坚决的坚持征伐政策。至于轮台诏的前因后果、历史背景以及牵涉的人物关系,田余庆先生的文章中叙述详尽、分析透彻,在此不再赘述。


轮台诏颁布后,汉不再对匈奴出兵。两年后,武帝在安排了霍光、金日磾、上官桀、桑弘羊、车千秋并受遗诏辅政之后去世。继立的昭帝刘弗陵当时只有八岁,所以汉朝的实权掌握在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的霍光手里。但霍光属于内廷领袖,外朝则实际上以御史大夫桑弘羊为首。霍光的政策若要顺利实施,必须要取得桑弘羊的配合。然而从《汉书•霍光传》等文献来看,在辅政的最初几年里,霍光却陷入了与上官桀一党的权力争斗当中(另一名辅臣金日磾不久即病死),而桑弘羊“伐其功,欲为子弟得官,亦怨恨光”[13],与上官桀等同谋,也卷入了斗争的漩涡。桑弘羊作为兴利之臣的代表,与霍光是两类很不相同的官僚。在这种情况下,朝廷若想完全贯彻政策的转换必不会太顺利。就是在这种背景下,盐铁会议于始元六年的春天召开了。


盐铁会议的真正策划者是霍光。而参加会议的除了郡国推举的六十多名贤良、文学以外,官僚一方是丞相车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以及他们的下属,霍光自己却没有参加。所以我们对霍光本人对于盐铁、匈奴、农业、刑法的意见不得而知。但考查盐铁会议之后的政策我们就会发现,虽然桑弘羊和贤良、文学两派争论的焦点是盐铁官营,但霍光和桑弘羊的真正分歧却是对匈奴的政策。


马邑之谋前汉朝对匈奴侵扰的政策一直是消极防御,所谓消极,是指匈奴攻向哪里,汉朝就忙于守御哪里;马邑之谋后,武帝一变而为主动进攻,最后演变为欲征服对方;而自轮台诏颁布到盐铁会议召开的这8年时间里,对匈奴采取何种政策还没有完全确定。盐铁会议上,桑弘羊或是因为对轮台诏的意图理解不同,或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加以抵触,所以主张摈绝和亲继续主动出击,直到使之屈服;而霍光对匈奴的态度,从之后的施政措施来看,则倾向于积极防御。所谓积极防御,是指以外交手段(和亲、分化,联合乌孙)为主,以军事斗争为辅,必要的时候主动出兵削弱匈奴,但适可而止不以消灭对方为目的。而当匈奴有和亲意向的时候,“汉亦羁縻之。”[1]


盐铁会议上大辩论的结果,桑弘羊和贤良、文学两派都不能说是获得了胜利,真正的胜利者是藏身幕后的霍光。通过盐铁会议,霍光至少达到了三个目的:第一,示以俭约宽和,收获了民心;第二,造成了转换政策的舆论;第三,将兴利扰民、擅法苛赋的罪责全部推到了桑弘羊身上。而且,就在盐铁会议进行当中的时候,匈奴将苏武、马宏等长期扣留的汉使放归于汉,这是其希望改善对汉关系的明显信号,此事显然对桑弘羊不利而对霍光有利。再加上桑弘羊牵涉进了上官桀、燕王旦等的谋反之事,所以在盐铁会议结束后仅仅一年,桑弘羊就以谋反罪名被诛。至此,霍光扫除了朝廷内的障碍,“威震海内”[13],得以放开手脚实施政策的转换了。


如果说轮台诏标志着武昭之际汉对匈奴政策转变的开始,那么盐铁会议以及随后桑弘羊被杀、“兴利之臣”被彻底清除出统治机构则标志着这种转变的确认和完成。这次转变是汲取了汉初以来 “德怀”与“武折”两种截然相反的民族政策带来的经验教训的结果。此后的汉朝统治者将“德怀”与“武折”结合起来,一边对匈奴积极防御,一边运用外交手腕拉拢和分化其内部。这也可以说是汉宣帝总结的“霸王道杂之”[14]指导思想在民族政策上的反映。这种刚柔相济、软硬兼施的方针,不仅影响了汉朝后期民族政策的制定及实践,更成为后世中原王朝处理边疆民族问题时的重要参考。而从实际效果来看,转变后的政策是成功的,宣帝时“匈奴大虚弱,诸国羁属者皆瓦解,攻盗不能理”,再加上其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加剧,“兹欲乡和亲,而边境少事矣。”[1]终于在盐铁会议召开29年后(宣帝甘露二年,前52),以呼韩邪单于款塞为标志,南匈奴臣服于汉,汉匈关系进入了新的阶段。


对于这一政策的转变过程,《盐铁论》作为文献史料承上启下,能够大大弥补《汉书》的不足。班固编撰汉书多依据其父班彪的《史记后传》,而班彪生活于新莽至光武初年,距盐铁会议至少已有八十余年。更重要的是《汉书》对此段史事记载十分简略,甚至没有为关键人物桑弘羊立传。《盐铁论》则是根据当时的会议记录编撰而成,不仅翔实可信的反映了时人对于汉匈关系的看法,而且可以从中管窥西汉中后期民族政策的转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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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班固.汉书•季布传:卷37[M].北京:中华书局,1962:1977.


[3]王利器.盐铁论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2.


[4]班固.汉书•昭帝纪:卷7[M].北京:中华书局,196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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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崔明德.中国古代和亲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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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班固.汉书•食货志:卷24[M].北京:中华书局,1962:1175.


[9]班固.汉书•武帝纪:卷6[M].北京:中华书局,1962:204.


[10]司马光.资治通鉴•汉纪:卷22[M].北京:中华书局,1956:726.


[11]司马迁.史记•匈奴列传:卷110[M].北京:中华书局,1959.


[12]班固.汉书•西域传:卷96[M].北京:中华书局,1962:3914.


[13]班固.汉书•霍光传:卷68[M].北京:中华书局,1962.


[14]班固.汉书•元帝纪:卷9[M].北京:中华书局,1962:277.




编 者 按:原文载于《新疆大学学报第37卷第3期2009年5月如引用请据原文。

文稿审核:包·苏那嘎

排版编辑:武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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